香港公司之公司秘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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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謂公司秘書﹖
答: 根據香港公司法的要求,每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都必須委任最少一位公司秘書。其職責為安排會議、準備會議紀錄、提交法定文件給政府部門、確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
2、香港的公司條例對公司秘書有什麼資格要求﹖
答:公司秘書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團體(既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秘書是自然人,該人士必須是香港居民,而且必須年滿18歲;如果公司秘書是法人團體,那麼該法人必須為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或在香港有經營場所之海外公司。
3、股東可否兼任公司秘書﹖
答: 可以,只要該位股東符合以上第二題的要求便可。但是,如果該股東也是董事,而且是公司唯一的董事,那麼該股東就不可以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4、董事可否兼任公司秘書﹖
答: 可以,只要該位董事符合以上第二題的要求便可。 但是,如果一家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董事,那麼該董事就不可以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5、我打算註冊一家公司,我會做公司的股東和董事,但是我暫時沒有適合人選幫我出任公司秘書一職,我可以怎樣怎辦﹖
答:您可以委任本公司出任貴公司之公司秘書一職。
本公司提供
公司秘書的收費。具體服務項目如下︰
(1) 由本公司出任
公司秘書一職
(2) 任免或更改董事及秘書資料
(3) 編制及提交周年申報表(不含政府規費)
(4) 更改公司註冊地址
(5) 編制會議記錄
6、我可否更改
公司秘書?
答:可以,公司可以隨時更改公司秘書,但必須於更改後的14日內以指定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
7、公司秘書是否有管理公司的權力?
答: 公司秘書不具備管理公司的權力。例如,公司秘書不可以公司名義與公司的供應商簽訂貨物或勞務的購銷協議,也不具備代替公司簽訂各項投資協議的權力,除非得到董事會的正式授權。
8、我公司的公司秘書是香港的一家顧問/會計公司,我不是很滿意他們的表現,我可以怎樣做?
答:您可以即刻更換公司秘書。首先,你必須選擇一個新公司秘書,然後要求現任秘書辭職,同時委任新的人選出任公司秘書。然後,把新公司秘書的資料以指定表格通知香港
公司註冊處。